第4个《洛美协定》签署
在历经漫长的谈判后,终于在多哥首都洛美迎来了第4个《洛美协定》的签署。这一历史性的时刻发生在1989年12月15日,象征着欧共体成员国与非洲、及太平洋地区的发展中国家之间经贸合作的进一步深化。这一天,欧共体承诺在未来的五年内,向这些国家提供总计达120亿欧洲货币单位(约合132亿美元)的赠款和优惠贷款。此项协定无疑成为南北国家间经贸合作的重要里程碑。
与前三份《洛美协定》签署时的气氛相比,非洲及地区国家的热情明显消退。非洲加太地区的部分国家领导人在协议签署之际,表达了对欧共体的深切期望与关切。东道国总统埃亚德马在发言中明确表示,不希望欧共体在处理与其他国家关系时,忽视了老朋友的需求。他疾呼召开一次欧共体和非加太国家的会议,共同在乌拉圭回合国际贸易谈判以及即将到来的欧洲大市场建立之后,如何对非加太国家进行援助和补偿。他强调,只要全球财富仍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导致大多数人长期处于贫困和依附状态,这个世界就难以实现真正的和平。第三世界国家面临的债务负担、贸易条件恶化、失业和通货膨胀等问题,才是最大的危机。
《洛美协定》源于欧共体与非加太地区的经贸合作,特别是那些曾经是英法殖民地的国家。自首次于1975年在洛美签署以来,该协定已经历了三次续签。此次签署的第四份协定强调了欧共体在促进工业化、金融和技术援助、关税稳定以及出口收入等方面的优惠承诺。与前三个协定的援助金额相比,此次的援助规模无疑更大。尽管援助金额有所增加,非加太国家仍对协定的某些内容感到失望。他们希望欧共体能增加财政援助,提高稳定出口收入的基金,并对现有的稳定出口收入制度进行改革。他们的这些合理要求并未得到充分的讨论和对待,甚至有些要求遭到了拒绝。
科特迪瓦的《博爱晨报》对此表示关注,指出欧共体和非加太国家的合作是建立在双方利益基础之上的。非加太国家现在面临的问题是他们受到了损害。塞内加尔商业部长更是直言不讳地呼吁欧共体展现诚意,提出一项改革方案以解决他们的忧虑。对于未来,人们充满期待,希望双方能够共同找到一条合作共赢的道路。更多内容请关注奇事网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