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为何极少贪官-包公年薪就有两千八百万元
在包公执掌开封府的那段辉煌时期,他的生活待遇可谓优渥至极。据《职官志》记载,他每月享有三十石的粮食,其中米和麦子各占一半。还有柴禾二十捆、干草四十捆的供应,冬日里还有十五枰的木炭为他抵御寒冷。更令人羡慕的是,他每月还能领取一千五百贯的“公使钱”和一百贯的“添支钱”。
包公在中央担任重要职务,头顶龙图阁直学士和尚书省右司郎中的荣誉头衔。他在开封任职,享受着副部级待遇,是一名高级官员。除此之外,他还拥有朝廷无偿划拨的二十顷职务耕地,可以收租而无需缴纳国税。若按每亩租米一石估算,他的收入中将有二千石的大米作为进项。
将包公的待遇转化为现代货币,他的年收入约为二万一千八百七十八贯铜钱。在当时的物价环境下,这些收入包括实物和货币形式,换算成现在的价值,竟然相当于黄金八万七千五百一十二克,约值二千八百多万人民币。这个薪资水平甚至超过了现在效益好的大型国企和上市公司的老总们的年薪。与其他国家领导人相比,包公的收入也毫不逊色。
在那个时代,包公的工作并不像现代人所想象的那样繁忙。官僚制度分为“官”、“职”和“差遗”,其中“官”类似于现代的职级头衔,“职”则是加官的虚衔,而“差遗”才是真正的职务。官员们享有轻松的工作环境,还有服务人员为他们服务。生日、退休或丧事时,高级官员的亲属甚至门卫保安都可以顶替到机关工作。
在这样的高薪和全面待遇下,包公为何还需要收礼收贿呢?答案显然无需多言。这种高薪政策与新加坡的“高薪养廉”政策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北宋的这种高薪政策有些离谱,不合国情。庞大的公务员队伍、对边界的稳定支出以及每年的岁币和岁赐,导致了的巨大财政赤字,最终使人民生活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宋朝也随之走向衰败。这段历史教训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