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的区别
竞争性磋商与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两种方式的
在采购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是两种常见且重要的方式。那么,这两者究竟有何不同呢?接下来,请跟随趣谈网小编一起这两种采购方式的奥秘。
我们来它们的定义区别。竞争性磋商,顾名思义,是指采购方与供应商就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进行深入磋商。在这个过程中,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详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而采购人则根据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而竞争性谈判则稍有不同。在竞争性谈判中,谈判小组的供应商就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进行谈判。同样,供应商需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则是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最终的成交供应商。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时间上的区别。在竞争性磋商中,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时间不得少于10日。而对于竞争性谈判,这个时间则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在供应商数量方面,两者也存在差异。当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不足3家时,如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购买服务项目(含PPP项目)可以继续进行。而对于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如果在招标过程中只有两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那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过批准后,可以与这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以上就是趣谈网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的分享,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在采购过程中,了解这两种方式的不同之处,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进行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也希望大家在实际操作中能够灵活运用这两种方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成本,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