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造假:死马变獐鹿 茶粉里掺米粉
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宋朝无疑是一个经济繁荣、市场发达的时代。其国民生产总值之高,不仅远超汉唐,更超越明清,据估计,当时全球经济总量的一半以上均来自于宋朝。即便在这样的盛世之中,也有一些阴影悄然滋生。
饮食安全,一直是民众生活中的大事。但在宋朝,制假贩假的现象却极为普遍。从死马变獐鹿,到注水肉,再到散茶里的枯草、茶粉里的米粉,甚至是坏茶裹好茶的伎俩,无不暴露出当时市场的混乱。
南宋进士袁采对此深表忧虑,他提到:“小人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市井小贩们为了追求利润,常常以次充好,用假的代替真的。甚至有人在丝绸和麻布上涂胶以突出光泽,在粮食和鲜肉里注水以增加重量,药物造假更是连顾客的健康和生命都不顾。
制假现象不仅仅局限于饮食领域。例如,有人购置专业生产线,将进价低廉的猪肉和鸭肉打碎重组,制成昂贵的牛肉和羊肉。而在宋朝,也有作坊能将死马肉加工成獐肉和鹿肉。这些黑幕被一位在东京汴梁定居过的同年进士揭露出来。
茶叶市场也遭受了类似的命运。随着喝茶的人越来越多,好茶供不应求,于是有人开始在劣质毛茶里添加不同种类的香精,制造出各种名贵的茶叶。而在宋朝,同样有人制造假茶,其方法是往散茶里掺杂枯草,往茶粉里掺杂米粉。甚至有人将国营茶厂和私营茶厂生产的茶叶混合起来,制成真假难辨的茶砖。
除了商品造假,还有人印制。据记载,南宋四川有一个多达五十人的大型犯罪团伙专门印制。甚至有人利用新币印版印制大量,持购买粮食和军火,导致江南物价飞涨。
宋朝并非没有打击制假贩假的措施。制定了《关市令》,禁止商贩缺斤短两。还允许顾客退货,以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这些都是宋朝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而采取的实际措施。
宋朝的经济繁荣背后也存在一些阴影。制假贩假现象在任何朝代都存在,但宋朝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护消费者权益。这提醒我们,在打假的道路上仍需努力前行。北宋时期,对市场的监管堪称严苛。每月都会派遣专员巡查市面的度量衡工具,无论是秤杆、天平还是量布尺,都必须经过官方的严格审验,未经官方认证的一律不得在市场流通。对于胆敢使用不合格度量用具或者缺斤短两的商贩,顾客有权举报,一旦查实,商贩将面临“杖六十”的严厉惩罚。
不仅如此,在北宋初年编纂的《宋刑统》中,更是明确了消费者的权益。在购买牲畜时,只要双方立有合约,消费者在三天内发现问题的,都有权利要求卖方退货。若卖方拒绝退换,消费者可向官府投诉,官府会强制卖方退换,并对卖方处以“笞四十”的惩罚。至于伪造货币,更是被视为重罪,一经发现,往往处以死刑。
尽管宋朝制定了如此严格的法律,制假售假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这或许与宋朝地方官员的执行力度有关。
南宋某市长曾遭遇一次购药骗局,药铺老板竟在药物中掺入三分之一的草梗。市长震怒,对药铺老板严惩不贷。他在判决书中严厉地表示:“其他物品作伪尚可原谅,但药物绝不可以作假。”他深知,造假在饮食上可能只是影响口感,造假在器物上可能只是影响使用,但药物造假,轻则无法治愈疾病,重则可能危及生命。
这位市长被誉为“名公”,是清正廉明的典范。连这样的名臣都对制假行为视而不见,其他官员的执行力度可想而知。由此可见,宋朝虽然制定了相关法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法不依的现象十分普遍。这样的风气,自然使得制假贩假得以大行其道。
宋朝在打击制假售假方面虽有法可依,但关键在于地方官员能否真正执行。只有法律与执行力相结合,才能真正起到打击制假售假的作用,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