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是怎样对待离婚和再婚的
过去在鄂温克人的社群中,离婚的观念几乎是不存在的。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提出离婚,都会被视作是一种错误。儿女必须服从父母的意见,不得随意违背。如果一位女子在夫家遭受父母的虐待而回到娘家,她甚至会被娘家的父母强行绑回夫家。正如鄂温克人的谚语所说,“石头扔到那里,便固定到那里;姑娘嫁给谁家,便终身生活在谁家”。
尽管离婚的观念并不普遍,仍有个别的情况发生。提出离婚的往往是男方。但离婚的决策权在双方父母手中,他们会做出最终的决定。如果男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女方父母的调解无效,那么离婚便成为唯一的选择。孩子通常归属于父亲,而女性在离开时,可以带走自己的物品。
在鄂温克人的传统中,如果妻子去世,男方再娶新妻时,新妻会被视为原妻家庭的成员,并且会得到一些东西。
对于离婚的女性,社会上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她可能是品行不端的女人;另一种则是持同情态度。而对于寡妇,大家都认为她们的命运不好,不可侮辱。在节日期间,人们会安慰她们,邀请她们参加节日活动,但她们不能参加跳舞。
在鄂温克人社群中,寡妇再嫁是常见的现象。她们有权带走自己的财产,如果不离开原丈夫的家族,丈夫家不会干涉她们。但如果她们选择离开,可以招一个男子到原丈夫家族同居。如果寡妇带走孩子和一半财产离开时,原丈夫的兄弟有权留下孩子和财产。
解放后,随着中国的大力宣传,“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许多年轻男女根据自己的意愿重新选择配偶,不再受过去氏族外婚制的束缚。只要双方情愿,就可以申请结婚。寡妇改嫁也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同情和支持,她们可以带走自己的孩子了。婚姻仪式上的繁琐礼节和铺张浪费也减少了,变得更加简单和实用。这些变革让鄂温克人的婚姻制度更加现代化和人性化。